無接頭鋼絲繩索具說說吊鏈的安全操作
1.操作吊鏈時,吊鏈的名義質量等級與常用鏈條等級一致;
2.使用鏈式吊索時,應采用單肢工作負荷的兩倍進行靜載試驗。試驗時懸架10分鐘,無損壞或部分鏈環無明顯伸展,合格后可投入使用;
3.多肢吊鏈吊重物時,隨著吊鏈分肢交角的增大,重物的抓緊力增大。當重物強度和韌性較低,不能承受過大的抓緊力時,應盡量減少吊鏈分肢交角,防止過大的抓緊力破壞吊鏈;
4.起吊輔助組件的等級不得低于圓環鏈等級;
5.嚴禁在鏈條之間選擇不正式的連接器;
6.重物應掛在鉤槽底部,不得掛在鉤尖來源上,一般吊裝重物時鉤口應向外;
7.嚴禁將承重環鏈直接掛在起重設備吊鉤的鉤尖或纏繞在吊鉤上;
8.吊裝重物時,應緩慢穩定,注意吊裝重心的平衡,防止沖擊載荷,不要長時間掛在吊鏈上;
9.不要試圖從重物下拖出吊鏈,也不要讓重物在吊鏈上翻轉;
10.卸載后滿載提升的吊鏈與多肢承重吊鏈的滿載分肢相反,下部應掛在起重機吊鉤上或上端的附件上;
11.吊鏈要小心輕放,禁止滾動、扔碰、拖地;防止吊鏈從高處墜落,以免造成吊鏈變形、表面和內部損壞;
12.吊鏈應用后,應進行清洗和相應檢查。無異常,應放置在支架上,不得放置在地面上;主環放置在支架上,下部輔助設備掛在吊鏈上端輔助設備或支架上;起重設備的環鏈不得堆放在地面上,應懸掛或放置在貨架上。所有的起重設備都應該被清理干凈。干燥后涂上防銹劑。儲存場所應通風、干燥、耐腐蝕。